关于我们

TAA符合性声明

贸易协议法 (19 U.S.C. §§2501-2581),旨在促进公平开放的国际贸易。它要求美国政府采购产品来源,限于美国本土制造以及公认支持公平开放国际贸易的国家。法案进一步要求承包商必须证明其被美国政府购买的终端产品,皆须实际符以上制造地点要求。

所有力登公司的产品都符合贸易协议法的规定,且获得美国政府批准可供购买使用。这些产品还符合 GSA Schedules.。

关于TAA 标准

贸易协议法(「TAA」)颁布于1979年7月26日。其要求美国政府和与联邦合约隶属单位,所购买的最终产品必须来自美国本土制造或实质改变,或来自于其他TAA 指定国家。 TAA 的「指定国家」包括加勒比盆地国家、 WTO GPA 国家,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和其他一些「较不发达」的国家。该法案规定,承包商必须证明每一个最终产品符合标准要求;最终产品为「公开使用购买的这些物品,材料和供应材料」。